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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on.cc東網專訊】前台北市議員、中華同一促進黨成員李承龍、邱晉芛等4人,本年5月持鐵錘砸毀逸仙國小門外一對有百年歷史的石狛犬石像,致使石像背部、腳部、尾部碎裂,李男等人堅稱行為屬言論自由範圍,但法官認為,李男若認為石狛犬不該設置在黉舍等教育單位門口,可以用和平方式向相幹單元陳情,毀損的行為已經超越功令珍愛談吐自由的最大範疇,遂判決李承龍、邱晉芛有期徒刑5月,另王啟鑌和呂承遠則判有期徒刑4月,都可易科罰金,案可上訴。
本年5月28日晚上8時許,李男與邱女劃分持鐵錘,到逸仙國小校猛敲擺放於門外的一對石狛犬石像,還在現場開Facebook直播。事件導致石狛犬多處分裂、石塊剝落受損,其時李男拒絕繳交保釋金,遭法院裁定羈押。Facebook讚好 Facebook買讚好買開庭時李男稱,石狛犬並非逸仙國小所有,逸仙國小沒有告知權,和損壞石狛犬屬於「談吐自由」保障局限。
判決指出,從閉路電視記實可以聽到石狛犬破碎的聲音,顯示李、邱二人砸毀石狛犬時力道甚大,厥後王啟鑌和呂承遠二人看到媒體報導後前去現場,由王持木棍,呂則在旁把風,再次砸毀石狛犬。
法官認為,持械敲打石狛犬的行為,已屬於非理性宣揚本身主張,且透過收集直播,算是對於法治觀念嚴重偏差,嚴重風險社會秩序,且李、邱兩人行為造成王、呂隨即仿效,四人犯後全無悔意,也沒有賜與學校任何補償,因而將李、邱各判有期徒刑5月,對王、呂則判有期徒刑4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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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來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A0%B8%E6%AF%80%E7%99%BE%E5%B9%B4%E6%AD%B7%E5%8F%B2%E7%9F%B3%E7%8B%9B%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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